永胜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曝光
违法与事故相伴,守法与安全同行,只有杜绝违法,才能平安出行。
违法与事故相伴,守法与安全同行,只有杜绝违法,才能平安出行。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希望所有驾驶人以此为戒,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车辆处于已注销状态)
违法时间:2021年8月24日16时05分
违法地点:金太线500米
二.驾驶客运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7人,实载8人)
违法时间:2021年8月24日15时25分
违法地点:金太线500米
温馨提示
↓↓↓
1.请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驾驶合法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予以注销。”请各位车主平时认真注意车辆检验有效期,及时提前进行车辆技术检验,并按时购买强制保险,不要让车辆变成黑车、报废车、注销车!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记6分+罚款200元,超员超载违法成本高,且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果严重代价惨重,请守法、安全、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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