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是全面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玉龙县纪委监委聚焦派驻监督工作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则》,推动派驻机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县纪委监委着力在提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能力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路径。依托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切实把派驻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让监督的眼睛常亮、监督的威慑常在。
派驻纪检监察组把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落到实处,盯住日常,管住关键,主动靠前精准监督。结合被监督单位行业特点和职责职能,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及重点抽查,细化监督清单,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驻在单位各个环节,对联系单位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提醒式”监督,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话、签订廉政提醒函、上廉政党课,警示在先、防范在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督责约谈、通报整改等措施,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将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让监督有力度有温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点题”相关责任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妥善化解发现的风险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被处分对象进行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开心结顾虑,对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给予正向激励的担当,全力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作者:丽江市玉龙县纪委 舒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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