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将41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023-01-01 15:04:12 阅读量38259 字数607


丽江市将41种新冠病毒感染用药

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为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保障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根据省医保局工作安排,将《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的“桑菊银翘散”等41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

➤执行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现行门诊、住院相关规定执行。
➤药品名单:
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41种药品包括:阿司匹林泡腾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氨酚麻美干混悬剂、酚麻美敏混悬液、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地喹氯铵含片、福多司坦口服溶液、氨溴特罗口服溶液、福尔可定口服溶液、桑菊银翘散、灵丹草颗粒/胶囊、羚羊感冒胶囊/片、复方金银花颗粒/口服液、板蓝清热颗粒、风热感冒颗粒、小儿风热清口服液、抗感颗粒、风寒感冒颗粒、伤风停胶囊、四季感冒片、参苏感冒片/胶囊、感冒软胶囊、蒲地蓝消炎片/口服液、银黄滴丸/胶囊、六灵解毒丸/六灵丸、消炎退热颗粒、西瓜霜润喉片、栀子金花丸、金嗓子喉片、灯台叶片/颗粒、复方枇杷止咳颗粒、清肺化痰丸、羚羊清肺丸、九味竺黄散、感冒止咳颗粒、加味藿香正气丸、热毒清片、羚羊角散。


来源/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林 彤

责编/和众学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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