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政府规划建设,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工程,属国有财产。
近年来,随着申请人数的激增,转租、转借、拖欠房屋租金等问题滋生,后续人员住房难以得到保障,为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权利运行,维护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权益,古城区住建局、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古城区环卫物业公司通过集中梳理排查,随机抽查、动态监管等形式,对古城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瑞馨佳园小区第一批违规住户进行逐一排查,并进行通报。
记者在瑞馨佳园小区看到,部分租户的门上已经被贴上封条和清退通知,小区内不符合租住条件的租户也被一一通报。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共有64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均已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条件。
据了解,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通知这64户租户年度审核,但租户均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度审核及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订。住建部门要求承租户于2023年4月30日前到古城区贴心苑“五心服务之家”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租户,古城区住建局、古城区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逐一清退,收回其租住房屋。
据了解,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2012年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首先,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取得丽江市中心城区居住证(暂住证)的条件;其次,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依法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2年(含)以上,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含)以上的;此外,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累计价值不超10万元。记者也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拖欠房屋租金,未参加年度审核及签订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公租房转租转借,公租房承租户因房产、车辆、收入等信息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公租房的家庭。
为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社会透明度,下一步古城区住建局还将对古城区贴心苑、亲和苑、厚德居、双福楼、仁德居、吉祥苑、古云杉、华首上领公租房小区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发现一批,通报一批,一经查实,古城区住建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希望广大租户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
记者/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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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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