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我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生态环境相关新闻及《2022年丽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会上,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圣军就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工作进展、成效作了简要介绍。

2022年以来,丽江市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倾力实施河湖保护治理等“六大行动”。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主动对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努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2月丽江市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一、
实施河湖保护治理行动
加强程海、泸沽湖、拉市海保护治理,编制实施泸沽湖、程海“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制定出台泸沽湖、程海“两线”划定方案及“三区”管控措施,推进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和“生态之治”转变。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优化设置四级河长1086名,纳入河(湖)管理范围的597条河湖库渠都有了河湖长。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全面配合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和流域共治共管工作。筹办滇川藏三省(自治区)联合巡河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长江(云南段)保护治理工作会议,配合签署《川滇两省共同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先后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和省内迪庆州、大理州、楚雄州签订《金沙江流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构建热线联络、流域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和跨界执法联动机制,共同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各类问题。
2022年,丽江市有12个河、湖、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评定成绩居全省第二,全市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为“优秀”,考核排名全省第三。对2020、2021年评定的各级美丽河湖开展“回头看”,核查结果达标。
二、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动
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四级林长体系、二级督察体系,全市共有市级总林长2名、市级林长13名、县(区)级林长87名、乡(镇、街道)级林长527名、村(社区)级林长514名。制定实施丽江市林长制会议、巡林、信息、协作、督察、考核等六项制度和“林长+警长”工作实施方案办法、“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全市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协调联动体系,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面推行“1村1林长、1村组1专管员、1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备1名护林员”的“一长两员”管护模式。2022年全省林长制考评丽江市为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5名。
二是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推动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2022年完成造林任务25.46万亩,义务植树160.8万株,全力管护好2422.82万亩国有林、集体林、商品林等森林资源。全市10个行政村获得“国家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84个行政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三是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加强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培育,2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十五批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家企业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全市累计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户、省级24户、市级115户。依托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推进油橄榄种植,完成油橄榄种植7908亩。2022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163.3亿元,同比增长20%。
三、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管控中进一步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控政策。构建以“一江三湖五屏六廊道”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强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
二是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区,推进实施“一库五园”项目建设,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省农科院合作正在共同建设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 “百草园”完成了云南省省级药用植物滇西北种质资源圃120个品种种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
三是推进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有效提升拉市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候鸟种类及数量分别增加到238种和12.2万只。

四是推进《丽江市拉市海保护条例》立法、玉龙雪山总规修编及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
五是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举办生物多样性主题讲座、线下自然教育活动、生物多样性科普展、暑期科普实践营等主题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线上知识竞赛,累计25000人次参加;利用“丽江生态环境”双微平台,设立“生物多样性丽江分享”、“生物多样性百科 • 每日一物”专栏。
四、
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行动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期间全市共实施了123个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终验88个,完成初验22个,做到了应验尽验。针对全市因自然因素造成的147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防灾台账和群测群防体系。2022年全覆盖完成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总计开展演练950次参演32412人。实施了青藏高原东南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共修复61个矿山(图斑),完成治理面积212.4620公顷。

五、
实施国土绿化行动
积极推进森林丽江建设,持续推进生态脆弱地区造林种草,加强新造林地管护,加强城市面山、生态廊道等建设,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不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丽江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面积逐年增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2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66%。

六、
绿色能源开发行动
一是打造绿色低碳产业结构。2022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3.9:36.2:49.9。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左右,其中旅游业比重超过第三产业的70%,是天然的低碳产业。在比重超过30%的二产中,工业占56.5%,而工业中,水电、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行业和用绿电生产、净零排放的单晶硅生产行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0%左右。

二是打造绿色清洁能源结构。2022年,全市电力总装机达到1469万千瓦,100%为可再生能源装机。积极发展“新能源+绿氢”产业,全省第一座零碳智慧制氢工厂在丽江开工、全省第一座加氢站在丽江建成,绿色能源结构将不断优化。
三是加快发展低碳交通。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0%,新能源网约车占比达到65%。四是广泛应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建筑节能工程面积、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分别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73.36%、82.97%、82.45%。
2022 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100%,程海水质全年稳定在4类(pH值、氟化物除外),泸沽湖水质全年均值达1类标准,拉市海水质从3类提升到2类;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保持2类以上;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均达到1类标准,水质优良;丽江市境内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45个,优良率为 86.7%。辖区内未发生较大、特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全市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值为75.13,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和圣军表示,下一步,丽江市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推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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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 彤 木红豆
编辑/李 琳
责编/和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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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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