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广播电视局、丽江市应急管理局、丽江市气象局联合印发了《丽江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丽江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人就《丽江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问:出台《丽江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以来,丽江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建设了1个市级平台、5个县(区)平台、66个乡镇(街道)前端、470个行政村(社区)前端、2700多个主动发布终端,覆盖3000多个自然村,纵向连通国家应急广播平台、横向在融媒体中心、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部署发布端,并继续实施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全覆盖建设工作。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应急广播系统每天(早、中、晚)定时播出时间共约60分钟,平时加强日常宣传,更好地服务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及时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级党委、政府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
问:出台《丽江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云南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出台《丽江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加强我市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广播系统在重大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安全等突发事件中应急指挥、协调、信息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
问:《丽江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播出管理、技术管理、运维维护、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则,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目的和信息播出的原则。主要是明确了各部门在应急广播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的职责及要求;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平战结合”的要求,坚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应急广播公共服务。
第二部分 播出管理,明确了应急广播信息类别、发布规则。主要是应急广播播出的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谁播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级承担,严格执行节目的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
第三部分 技术管理,明确了应急广播建设的相关技术要求。主要是应急广播系统各功能模块须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明确的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和运维。
第四部分 运维管理,明确“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县融媒体中心为平台管理机构,本级广电行政部门健全运维队伍、明确边界责任,确保应急广播前端在线率100%,自然村主动发布终端在线率90%以上,建立应急广播指挥机构,纳入意识形态考核。
第五部分 附则,本办法由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来源/丽江市广播电视局
编辑/林 彤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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