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由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生态环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丽江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要求,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思想性、时代性、公益性、系统性特征,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在更高起点上发挥检察制度效能,在更高质量上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以检察法治力量推动绿美丽江建设。
一是坚持知行合一,筑牢思想根基。检察机关肩负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自觉深化对生命共同体理念的认识,坚持把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结合起来,探索赋予生态检察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职能,深入研究生态检察的前沿问题,主动解决生态检察的发展难题。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将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将惩罚性措施与预防性建设统筹并举,把生态和法治理念融合贯穿到生态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立足职能,助推社会治理。做实检察各项工作,在案件中,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促成和解等多元措施,积极化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争议,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缴纳罚款、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补植复绿等义务。敏于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的共性问题,积极制发行政类案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日常沟通协作机制等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在执法司法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复杂事项,依托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推进涉生态环境保护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建设,互通执法信息,全面压实责任,形成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强大合力,不断增强协作质效。
三是坚持内外兼修,夯实工作基础。人才是第一资源,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丽江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更高要求,把专业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坚持加强办案组织建设,积极争取,统筹协调,配齐配强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力量,确保人员稳定。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苦练内功,积极探索生态检察专业化发展模式,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围绕培养更强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思维和专业精神,加强岗位练兵、实践磨砺,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积极探索专业人员辅助办案机制,促进提升办案能力和监督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新时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新征程上,丽江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护“国之大者”,强化时代使命,做“法治+生态”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持续奋斗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绿美丽江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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