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律师说法】邻里乡亲要和睦 公共利益同维护

2023-10-25 15:03:16 阅读量12256 字数1580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 萍

在生活中,大家可能会遇到或者听说过这样的邻居,李某住在某小区3号房屋,杨某住在该小区5号房屋,双方为上下楼邻居。涉案楼体的中间有一公共天井,杨某在自家天井窗外安装了护栏,护栏底部垫放了隔板并堆放了杂物,护栏下方位置为李某家厨房及卫生间窗户。李某认为该护栏及上面的隔板与杂物影响了其厨房排烟及厨房与卫生间的采光,要求杨某对其护栏内的隔板及杂物进行清除并拆除护栏。杨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自己安装护栏合法,并且在护栏放置物品系其自由,拒不拆除。

双方因此事产生矛盾已持续多年,多次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互不相让,社区居委会、物业及派出所多次进行协调,但双方对解决方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社区、上门谈话等方式,对该事件的缘由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确定,法院认为该案件通过判决只能解决一时问题,如当事人不主动履行,问题依然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加深,随后,法院工作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杨某主动将天井护栏内隔板和杂物进行了移除,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1、本案涉及以相邻建筑违章为由请求拆除的问题。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否应当拆除,属于行政机构的职责和管理范围,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确定。但如果搭建的建筑物影响其采光、通风、通行等权利,则属于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范围,本案中,李某最初诉求即以违建为由要求拆除护栏,经法院释明后,变更为移除护栏内隔板及杂物。

2、当事人在自家窗外安装护栏堆放物品的行为定性。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居多,在窗外自行安装护栏并在护栏内堆放杂物的现象较为普遍,安装护栏大多以防盗安全为目的,但即使不违反行政部门的规定,安装护栏堆放杂物的行为也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楼下住户的采光、通风等权利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则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相邻权主要有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相邻权纠纷一旦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双方矛盾升级,给生活、出行等造成极大地困扰。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律师在此建议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咱们的民法典在物权编对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法源依据、相邻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权的限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邻里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一方行使自己的权利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妨碍,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刘 萍 律师简介

刘萍,现为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与团队律师合作,办理了众多民事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及好评。


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介绍

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12月19日,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继玉溪、临沧、昭通、西双版纳、大理、红河、楚雄后在云南设立的第8家分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祥和商业广场写字楼A座5层。目前,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已有10家分所,丽江分所自成立两年来连续荣获总所颁发的“优秀分所”荣誉,作为一家立足丽江的律师事务所,我所积极为当地客户发掘和抓住机遇,协助客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以赢取最大的利益。


节目制作、新媒体编辑:徐 蕾

责任编辑:赵文立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