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节目由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康滇律师事务所
云勇律师事务所 泰联律师事务所
千舟律师事务所 时希律师事务所
联合赞助播出

▲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梦云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指的是具有婚姻关系的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的确立由民政部门登记确认,确认后便开始二人的法律婚姻关系。而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均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提醒
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旨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家庭平等与和睦,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存在重要意义。但是每个家庭都有其特殊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律师简介
李梦云,毕业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用专业知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律所简介
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事务所有专职执业律师17名,实习律师3名以及行政人员1名。成立以来承接了各类民、商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千余件。云南康滇律师事务所一贯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负责的为各当事人代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受到各当事人以及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节目制作新媒体编辑:李婧
责任编辑:白万朝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指的是具有婚姻关系的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的确立由民政部门登记确认,确认后便开始二人的法律婚姻关系。而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均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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