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9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4年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2024年1月29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云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2月25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以下简称《防火命令》)
高位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022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印发的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体制新机制下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里程碑意义,对进一步提升我国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特别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在云南的落地实施工作,省领导对贯彻落实好《意见》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基于云南是林草资源大省,是全国重点林区,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2个被国家区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是全国森林草原防火重点省份。 近年来,受降水偏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野外火源难管、边境火灾难控、地形复杂难扑救等多重影响,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难度不断加大,面临形势日趋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加快构建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综合能力,省森防指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结合云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与多年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出台《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增强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
中办、国办《意见》要求
提出了
符合云南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
共10个部分30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五个纵深拓展”。全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至第九部分是重点工作部署。结合云南有效经验做法,借鉴其他省份好的做法,对扛牢火灾防控责任、建强组织指挥体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完善防火基础设施、突出科技赋能、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提升依法治火水平等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作了针对性部署。 落实责任是确保防灭火工作末端见效的根本保证。《实施意见》提出了通过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状、清单化明确责任措施等,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针对云南省“山高坡陡、基层应急处置力量薄弱,难以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实际,对以水灭火建设和各级各类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建队规模进行了明确,对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指挥员队伍建设”单独作为一条落实国家“健全指挥体系”的具体举措,明确了成绩突出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部分是强化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等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要求完善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2月25日,省政府发布了《防火命令》,确定本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政府应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时,可对高火险林区实施封山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山狩猎、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是确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开展农林牧生产、疫木焚烧、计划烧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等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应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三是森林草原防火区实行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进出车辆人员应主动接受防火检查。 命令明确,凡违反以上规定,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命令强调了地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五个关键人”“一长两员”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月1日,全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工作到了最关键、最要紧的攻坚克难阶段。省林草局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全力打赢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 自3月1日起,全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全国“两会”、清明、“五一”假期等重要时点接踵而至。据气象部门预测:3-5月全省平均降水偏少,平均气温偏高,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曲靖部分地区将达到5级极高火险,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
坚决扛牢压实责任。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经营单位和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等“五个关键人”责任。将适时报请省委、省政府领导签发总林长令。
着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航空巡护、瞭望塔台、红外热感、地面巡护等一系列手段,对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立体化监控,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落实紧急信息直报制度,“点对点”加强预警速报,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全面强化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充分发挥护林员和卡点作用,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实施常态化火源管控。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曝光通报典型案例。采取入户宣传、“五进”宣传、警示宣传等方式,推进防火宣传常态化、全覆盖,努力构建全民防火格局。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中央资金、省级统筹资金、各级配套资金足额保障落实到位。
科学安全处置火情。优化细化应急预案、科学布防专业力量、实化装备物资准备,充分做好有效应对多点同时爆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强化分析研判,做好24小时“双岗双带班”、信息报送和快速响应等一系列工作,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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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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