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玉龙县防患于未“燃”有实招

2024-03-06 10:45:10 阅读量15868 字数599


春季气温回升,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森林高火险天气偏多,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玉龙县所有林地及距市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均属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丫、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自从进入防火期以来,玉龙县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及时发布《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在林区要道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坚决把火种防控在山坡下、林草外。



“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以来,玉龙县采取农事集中用火和集中监烧的方式,消除了大部分火灾隐患。同时,调整和充实各卡点、站点巡视巡查人员,增强对火源的严格管控。”玉龙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蹬跃表示,“在这特殊的时间节点,玉龙县根据省、市、县的要求,在3月1日发布禁火令,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禁火令要求抓好落实,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主动支持好全县的护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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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王晓刚

编辑/和真羽 和慧芳

责编/林 彤 赵奇旺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和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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