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3人!

2024-03-07 17:28:40 阅读量17086 字数1235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近日,玉龙公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和某华、李某福、和某林编造网络谣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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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虚假信息截图


经查,和某华、李某福、和某林为了提高自己视频账号的点击量和出于好奇、好玩的心态,利用剪辑软件特效制作不存在的“XX高铁站”的不实信息上传互联网传播。

经公安机关查证,和某华、李某福、和某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配合民警删除了发布内容并写下保证书。由于未造成恶劣影响,民警对和某华、李某福、和某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切勿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依法、理性、文明上网。



相关法律


造谣传谣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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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玉龙警方

编辑/和真羽

校对/和润黄

责编/林 彤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和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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