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家住象山西路阳光100公寓的市民杨女士向丽江融媒反映,她家入住公寓四年多以来,一直交的都是商业用电费用,公寓楼其他住户的情况基本一样,大家每月用电费用都要比普通用户贵出三四十块,这让他们非常苦恼。
酒店变住宅 电费却一直都是商业性质
记者了解到,阳光100公寓由丽江阳光100商贸有限公司闽惠房地产开发,2019年以前一直作为酒店营业,之后酒店业务取消,公寓楼变成了居民住宅楼,目前公寓有163户住户。由于之前阳光100公寓为酒店商业性质,所以住户电费一直都是按照商业用电标准收取。对此,2020年小区多名业主也向辖区供电所反映过该问题。
针对业主所反映的问题,玉龙供电所回复:确认阳光100公寓是居民用电性质的小区,建议小区成立业委会,把电力资产无偿移交供电所,方便小区能抄表到户。业委会成立后与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称电力资产是开发商购置,不属于业主共同拥有,要求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购买电力资产,导致电力资产到现在都没有移交供电所。

杨女士告诉记者:“丽江城乡居民用户年用电量在15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按0.36元/度执行。我们小区由社区牵头进驻的远驰物业抄表代收电费,再转交开发商。供电所按转供电居民用电总计量表和子计量表0.46元/度收取,开发商四舍五入按0.5元/度向业主收取。2024年3月,开发商一纸通知说公寓按商业用电0.6元/度收取。我们实在不理解为何这样?”
供电所回复此公寓楼用电复杂 变电资产一直未上交
记者向玉龙供电所了解到,一直以来阳光100公寓楼的用电性质都是以商业性质收取,去年国家制定了新的商业用电标准,有枯水期、丰水期之分,也有尖峰时段用电、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用电之分,所以每个时段的电价都有所不同。以1月份为例,阳光100公寓楼平均电价在0.55元/度左右。

玉龙供电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阳光100公寓楼是由商业性质转为居民楼,用电形式复杂,部分住户也跟我们反映过,我们当时回应业主要与开发商协商,让开发商无偿上交电力资产,目前就是产权的问题,开发商一直未上交电力资产。”
物业一直代为抄表 电表位置狭小操作危险
记者从远驰物业方了解到,2022年以前,整栋公寓楼的电费都由开发商收取。而变电设施由开发商购置建设,属于商业酒店性质,所以一直以来收取的都是商业用电的费用。
远驰物业方工作人员表示:“2022年我们物业入驻以来,每个月变压器产生的电费都是开发商通知我们,所有用户用电量都是我们代为抄表,再向业主收取相应的电费。因为公寓楼设计的复杂性,很多电表安装在非常狭小的位置,只能够一人通过,抄表的人员非常危险。”同时,远驰物业方希望小区电力可以得到改造,按照居民用电标准收费后,每位业主都会装上新电表,这样电力部门就可以远程抄表,业主也可以在手机上完成缴费。
开发商回应:可协商解决电力资产问题 但不会无偿上交
有关电力资产和变电器的情况,丽江闽惠房地产开发公司也表示:“因为电力资产变压器是我们建设公寓楼时出资购买建设,一直以来产生的维修、保养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在负责。只要双方在合理、公平、平等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和业主一起商讨电力资产产权移交的问题,但不会无偿上交 。”
业主购房时 合同内未明确用电性质
据了解,公寓业主购房时,合同内未明确用电性质。杨女士说:“当初我们在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只明确了分摊面积、公共建筑,并没有明确公寓的用电性质。据我了解,业主在买房时,开发商应该明确公寓的用电性质,而且供电设施应该属于我们购买房屋时的配套设施。为什么最后要变成所有业主要买下电力资产呢?”

记者也会将相关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并向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持续关注报道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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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四娟
编辑/和润黄
校对/和众学
责编/李琳瑛
终审/和红军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杨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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