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刺激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连日来,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强化消防政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涉消事务满意度,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推动执法责任落实,全面助力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01
提供审批简化服务 提高办事效率

大队以“一切让群众满意”为服务目标,消防政务窗口积极提供审批简化服务,向社会公开简化办事程序。申报单位已有消防安全检查许可的,在落实“个转企”工作要求并依法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后,仅单位类型发生变化的,且未改变原许可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和发生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原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仍然有效,无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许可的“个转企”场所,在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过程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仅缺少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材料的,可实行“容缺受理”,但所需提交材料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02
提供包容执法服务 推动工作落实

公众聚集场所在推动落实“个转企”工作的过程中,未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企业,需及时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对未及时申请办理的企业,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在落实“个转企”工作要求,场所依法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应及时消除消防违法行为,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03
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先服务后执法

专业技术干部根据经营者需求,积极提供消防技术上门指导服务,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帮助场所消除风险隐患。持续强化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公众可免费参观,了解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救援站定期无偿向社会单位和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培训。“个转企”申报单位可通过预约的形式,联系就近的消防救援站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开展消防演练。





来源/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监制/张正合
总监制/马湘 杨国钧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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