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查缉点外
将车变道至土路
更换驾驶员
这样“偷梁换柱”的小伎俩
怎么能逃得过警察的“火眼金睛”
5月1日
宁蒗县烂泥箐派出所
在宁蒗至盐源路段开展查缉工作时
一车辆未听从现场民警指挥
强行驶离查缉点
驶出300米距离后将车停在路边
随后将车辆开至变道土路上
民警上前检查时
发现车辆副驾驶
及后排座坐着四名人员
驾驶位无人
车外站着一名男子
男子自称是“驾驶员”
民警对五名人员进行酒精检测
发现车外站着的男子刘某某
未检测出酒精含量
其余四名人员均有饮酒
凭借职业敏锐性
民警对驾驶人
及乘车人
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于是
现场对5名人员
进行法律普及
告知提供虚假证言需负法律责任
刘某某表示不存在“顶包”行为
并承诺自己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原来
车辆驾驶员为沙某某
沙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
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
让刘某某为其“顶包”
在证据面前
刘某某如实交代了其为
沙某某“顶包”的违法行为
最终
刘某某、沙某某
均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丽江警方提示
“顶包”违法
切勿侥幸
规范驾驶
文明上路
对自己负责
对他人负责!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
酒后驾车


来源/丽江宁蒗警方
编辑/和润黄
校对/和世民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红军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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