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已政策性关闭拟注销的1个采矿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已政策性关闭拟注销的1个过期采矿权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业权管理科提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即发布注销公告并清理登记数据。
特此公示。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0日


编辑/和真羽
责编/林彤
终审/杨国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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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和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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