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

2024-05-30 20:41:55 阅读量14310 字数837



2024年3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丽江市、古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5月28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4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全市需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标志着在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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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第一湾。(朱远灵 摄


市级、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更好地发挥对丽江市国土空间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覆盖全域全类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对于实现丽江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目标,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与管控是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特点与重大创新,全方位夯实了我市粮食安全根基,保持了我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保障发展空间的同时防止城镇无序扩张,为丽江永续发展留足空间。

批复明确,市政府原则同意4个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时,批复对4个县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构建安全韧性基础设施体系、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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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大研古城。(许坚 摄


批复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批复要求,各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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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和真羽

责编/林彤

终审/杨国钧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和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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