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实施“反向开票”政策。
记者向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了解到,“反向开票”政策已在丽江正式落地。
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具体到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实施“反向开票”意味着,个人在销售废品时,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形成购买方向销售方开具发票。
为推动“反向开票”政策顺利推进,丽江税务部门积极行动,采取“精准推送+电话兜底”“答疑会+入户”等方式,对相关纳税人和企业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专业指导。在5月1日前,已实现了全市313户再生资源回收归类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全覆盖,确保了国家政策的平稳落地和有效执行。
“在开具发票时,备注栏必须清晰注明销售物品、销售日期、销售地点,并附上详细的数量以及销售货物的型号等信息,税务机关在后续复核工作中会更便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辅导企业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时说。
税务工作人员上门辅导企业财务人员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钱吉梅 摄)
“在深入培训‘反向开票’政策基础上,特别针对自营回收实际业务的企业进行上门辅导,确保政策能够及时落地生效。”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副局长谌贻斌说。
丽江岑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的新型企业。主营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等。在税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该企业于5月9日成功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成为丽江首家实施“反向开票”的企业。
资源回收企业正在开展拆解作业。(钱吉梅 摄)
“‘反向开票’政策的实施,使公司能够合法规范地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正常获得成本发票收入,成本核算更加规范,经营风险得到有效降低,也解决了公司长期以来在税款抵扣和成本扣除方面的困扰,让公司发展更加稳健。”丽江岑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海波表示。
企业财务正在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钱吉梅 摄)
据了解,资源综合利用“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收购废旧物资时的取票难题。不仅有利于提高废旧物资企业的收购效率,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更有助于促进资源的再循环使用,节约国家资源。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有需求享受资源回收利用“反向开票”政策的企业,只需到商务部门进行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再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资源回收利用‘反向开票’税收政策,确保收购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充分了解并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企业进行逐步纳税辅导,确保正确办理涉税事宜;加强内部政策辅导培训,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汤荣红说。
记者/钱吉梅
编辑/和真羽
责编/林 彤
终审/杨国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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