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闲置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2024-07-10 14:36:49 阅读量13833 字数2831


所属地区: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0日

招标业主: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信息类型: 招租公告

截止时间: 1.2024年8月1日18:00;2.2024年8月30日18:00

一、招租组织

标的出租单位: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二、招租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原则。

三、公告发布

在相关平台进行公开发布。

四、租赁标的

(一)本次竞租房屋踏勘,由意向者自己进行踏勘。

(二)租赁标的相关信息表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闲置(租期到)房屋

加价幅度:(租金少于壹万的0.1万元/年;租金上万的0.2万元/年)

竞租保证金:(租金底价少于壹万的交伍仟元;租金底价壹万元及以上的交壹万元)

五、报名对象及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和其他组织,遵守本公告招租经营范围及要求的均可参与竞租。

(二)标的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从事餐饮、棋牌、丧葬、娱乐场所等影响办公、比赛的经营活动。房屋租期均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竞租方式:多次竞价

(一)采用现场开会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二)竞租价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最终承租价格确定以后,中租人可以有15天的打扫维修时间,15天后应于一周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行为视为违约,违约者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诚信黑名单,不能参与今后的一切竞租活动。

(四)租赁标的的房租,自签订协议后15天内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度按协议约定时间缴纳租金,当年租金缴清后方可使用房屋。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招租单位缴纳。

(五)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结构及消防设施等改造。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的房屋维修及使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未经许可,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和土地违法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没有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或在新一轮公开招租中未能中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其所投入的不动产及装饰装潢未经招租人许可不得拆除,须无偿交与招租人。如招租人要进行恢复的,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招租方及后续承租人索要转让费、补偿费及折旧费等任何费用。

(七)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位置、范围、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七、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伍仟元,未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不能对该标段进行竞价,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竞租保证金原数无息退还。

(二)交款后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汇款回单复印件,作为保证金交纳凭证。

开户名称: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开  户行: 建行丽江古城支行

账    号: 53050174613800000868

保证金缴纳时限:八月到期的: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4年 8月1日18:00时;九月到期的: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4年 8月30日18:00时。

(三)竞租人的保证金退回。未中租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原数无息退还。

八、报名及现场竞价时间

(一)报名资料

1.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回单复印件。

2.个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竞租人的纸质征信记录。

4. 竞租人投标单。

(二)报名时间:八月份到期的: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4年 8月1日18:00时;9月份到期的: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4年 8月30日。

(三)竞价时间:8月到期的 :2024年 8月 2日15:00时;九月到期的:2024年9月2日15:00时。如遇特殊情况,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价地点:市体育中心综合馆二楼会议室。

九、竞价规则

(一)采用多次报价方式,以最后报价高者中标。

(二)竞价人不能出席竞价的应出具委托书,竞价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如大于底价的,必须按增价幅度加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增加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三)竞价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均予以接受;

(五)竞价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2.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3.报价不符合招租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此公告继续生效直到房屋租出为止。

十、中租公示

(一)竞得人须在竞价成功后15日内,与招租方签订中标合同。如不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对竞租情况进行公示。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机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88968

十二、注意事项

(一)参与该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本公告,现场咨询。竞价一经开始后,即视为竞价人对本公告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中心将暂停竞价会议。

1.我中心有重大赛事活动或上级部门召唤时;

2.我中心主要内控成员有重要外出时;

3.出租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需暂停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我中心暂停竞价活动的。

(五)中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我中心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中租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中租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中租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中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成交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打入我中心指定账户;

(七)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竞价;

(八)迟到、缺席竞价会议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竞价会议不中止;

(九)若竞价后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交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次竞价由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丽江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监督;

(十一)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2024年7月9日



来源/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

编辑/邵丹

监制/张正合

总监制/马湘 杨国钧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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