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利剑护蕾·净土防护】 牵手同行 让孩子回归单纯

2024-07-10 20:07:15 阅读量23794 字数1553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副庭长   徐兴莲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孩子们拥有着自己小小的世界,充满想像,新奇、趣味,是一个可爱的物种。 但正因为他们纯真,所以很容易受环境的影响,偏离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的势头并无显著下降,且年龄趋向低龄化。本期节目来说说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护航孩子们成长。



利剑护蕾  净土防护
丽江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现状及特点

从数据上看,2019年-2023年这五年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从我市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分析,有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比如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相比前几年有增多趋势。

(二)从犯罪类型来说,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性侵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主要方式。

(三)从犯罪的动机来说,未成年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事前缺少预谋,考虑问题简单,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感情冲动而突发犯罪。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未成年人限于自身的阅历,作案时常纠集多人或傍倚成年罪犯,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他们相互利用,多具有老乡、同学关系,在玩乐中拉帮结伙,出于争强好胜,以显示自我,为满足胜负欲而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

模拟法庭 宣传引导(市中院供图)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生有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当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可以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对其处罚,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模拟法庭 宣传引导(市中院供图)

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

 一、青少年自身因素青少年心理发育相对不成熟,缺乏对规则的理解,还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嫉妒心和自我保护本能。

二、家庭教育的失守,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受外界影响,结交不良风气的朋友,受其影响。

三、法治观念淡薄。内心认为“欺凌成本”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殊不知已经在触碰法律红线了。

未成年人普法课堂(市中院供图)

应对措施

一、学生应学会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增强社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家长应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孩子日常生活中的困扰和压力,对遭受霸凌的孩子,家长应提供情感支持,并帮助孩子通过正确渠道表达自己的感受和需求。

三、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教育学生分清是非,正确交友,多注意、多监督、早发现、早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欺凌事件。

未成年人普法课堂(市中院供图)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1、预防为主,强化宣传引导;

2、落实宽严政策,做好双向保护;

3、强化协作,延伸司法职能;

4、加强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普法课堂(市中院供图)

        

真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各方面的力量,保证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建立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联动和互动,各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孩子在家庭中受到家长的正确教育和呵护,而且得到学校和社会的关心和关注。


        

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不是一座孤岛。

未来,就让我们一起连接,点亮光明。



    

采编:李婧

责编:白万朝

终审:张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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