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航封渡!古城区发布最新通告

2024-07-14 16:40:27 阅读量16525 字数380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通航水域停航封渡的通告


为确保全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辖区内通航水域采取停航封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航封渡范围:古城区辖区通航水域。

二、停航封渡期间,任何船舶禁止航行(防汛、应急、抢险船舶等除外)。

三、停航封渡期间,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及涉水企业船主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水情变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船舶搁浅、走锚等意外事故发生。

四、停航封渡期间,严禁在通航水域施工。

五、对拒不执行停航封渡规定,冒险航行、施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停航封渡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来源/古城之窗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众学

终审/张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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