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条件!丽江235辆网约车审查情况公示

2024-08-15 20:17:55 阅读量14311 字数357


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审查情况公示

(2024年第二期)


经审查,云南云滴科技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云南悦途科技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云南天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天津海豚出游科技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提交的235辆车辆符合《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丽政规〔2024〕2号)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反映,监督电话:0888-5156409。


扫描二维码查看具体名单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众学

终审/张卫国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