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倾听群众诉求 办好百姓“心头事”

2024-10-12 10:49:15 阅读量17351 字数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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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玉龙县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件,举报内容为:2015年香丽高速公路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填方导致丽江市玉龙县龙蟠乡鲁南村康达古1组21号附近水渠被淹埋,对周边林地造成影响。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属丽江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第九标段。其中,“施工单位填方导致农户房屋附近水渠被淹埋”问题属实,“对周边林地造成影响”问题不属实。



工作专班强势推进“施工单位填方导致农户房屋附近水渠被淹埋”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各部门意见确定了具体整改措施,要求施工方高效整改落实。丽香高速第九标段立行立改,迅速行动,在5月16日完成清运土方180立方米,完成水沟清淤220米,并将长度为19.2米的狭窄沟段按照40cm×40cm的规格进行拓宽,改善了排水功能,消除了安全隐患。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经过努力,举报件反映问题在两日内完成整改,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工作专班对水渠周边受影响的4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走访及民意调查,受访群众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纷纷表示整改工作迅速且有成效,方便了村民以后的生产生活。


同时,为持续巩固举报件整改成效,玉龙县龙蟠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制定并启用了《龙蟠乡乡村环保管理制度》,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供稿/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

责编/王君霞

二审/和晓华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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