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安排相关改革任务,审议有关改革文件。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浦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刚出席会议。

10月17日,浦虹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丽江融媒记者 和丽芬 摄)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共丽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丽江实践的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扛牢改革主体责任,抓好改革落实“后半篇”文章,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重要改革举措。各专项小组要统筹推进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服从大局、主动配合,增强改革取向一致性。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抓好改革任务的实化细化,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市委改革办要强化改革督察、改革评估等工作,形成工作闭环。

10月1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丽江融媒记者 和丽芬 摄)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强调要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新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调联动,聚焦重点案件,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要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加强协同合作,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加强落地应用,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会议听取了市委深改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强调两个专项小组要强化改革意识,增强改革自觉,主动认领改革任务,推动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采写/丽江融媒记者 和丽芬
责编/钱吉梅
校对/李琳瑛
二审/和晓华
终审/和红军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