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丽江五部门联合发文

2024-10-23 16:42:03 阅读量8845 字数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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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消防救援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工工作要点及分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714号),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近日,结合丽江实际,丽江市发改、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国资五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坚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对照《通知》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对全市如何进行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行业主管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分明、任务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常态管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同、联动、配合,切实形成整体合力,有效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全市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通知》就全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问题对应各行业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旨在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走深走实,切实将相关政策普及给居民用户、运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群体,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规范化,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切实让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诚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关注相关工作,并给予监督。


来源/“丽江消防”微信公众号

责编/和润黄

二审/李琳瑛

终审/和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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