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召开2023年度妇幼健康信息及“三网”监测汇审暨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培训会议

2024-01-31 14:24:36 阅读量9669 字数876


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数据信息质量,提升妇幼健康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24年1月30日-31日,丽江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组织召开2023年度妇幼健康信息及“三网”监测汇审暨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培训会议。



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科长赵丽梅参加开幕式,并对妇幼健康信息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妇幼健康信息是评价妇幼健康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数据上报制度及流程,及时收集、分析、上报妇幼健康信息;二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提高法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医疗保健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信息保密原则,确保信息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各级妇幼保健院要认真落实职能职责,加强工作责任心,按要求开展信息数据质量控制,提高妇幼健康信息数据质量;四是要加大妇幼健康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妇幼健康信息数据分析利用,为卫健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会议汇审分为妇幼健康信息、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出生缺陷监测四个组进行,市、县(区)相关工作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汇总、审核、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讨论,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汇审结束后,四个组分别对汇总、分析、讨论情况进行了反馈。


会议期间,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信息统计负责人对妇幼信息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


最后,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杨永礼对分组讨论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发言并强调:一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国妇幼健康监测工作手册(2021年版)》及《云南省妇幼健康调查制度(2022年版)》要求,规范开展妇幼健康监测及妇幼健康信息统计工作;二是各县(区)级卫健部门要定期对妇幼健康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有效利用信息数据指导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使用,及时录入妇幼健康信息数据,科学进行分析利用。


市卫健委,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供稿/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责编/钱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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