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共有2426人受到表彰,其中云南省59人入选。云南省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李玉花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这是她继“全国最美生态护林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4月30日晚,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李玉花结束在北京受奖行程返回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主席罗晓亮代表州委、州政府接见并向她表示热烈祝贺。座谈会上,李玉花分享扎根基层的奋斗故事,她表示,这份荣誉属于集体,新使命在肩,今后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传承发扬好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李玉花是贡山县独龙江乡迪政当村的独龙族村民,2016年,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李玉花被选聘为独龙江乡迪政当村生态护林员。担任护林员9年来,李玉花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镌刻在绿水青山间。2018年脱贫后,她一边守护绿水青山、一边带领当地群众探索出“生态巡护+林下经济”的绿色发展模式,同时联合其他村创建独龙毯合作社,为独龙族妇女找到了一条“家门口”就业增收路。
“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李玉花表示,参加表彰大会荣获殊荣,是党和政府的栽培,我一定珍惜这份荣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奉献。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李玉花用双脚丈量群山、用双手创作幸福生活,彰显了劳动精神在边疆热土的生生不息。而她的荣誉不仅是个人的勋章,更是怒江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李玉花表示,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扎根一线、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带动身边的群众过上好日子,把怒江的好风景、好产品、好习俗推广好,讲好怒江故事,为怒江的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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