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公寓22套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2025-07-04 23:22:00 阅读量2580 字数1559



阳光100公寓22套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为盘活国有资产,提升经营效益,现对阳光100公寓22套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主体

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的概况

位置:丽江市古城区象山西路35号阳光100公寓。



户型:22套跃层公寓,钢混结构,建筑面积总计1889.1㎡。


装修情况:20套为普通装修,2套为精装修样板间(带基础家具、电热水器),具体见附件租金明细表。


 样板间(图一)


样板间(图二)


样板间(图三)


注:普通装修房间维持法拍时状态,各间房屋装修状况存在差异,不含基础家具,以实地现场踏勘为准。


普通装修(图一)


普通装修(图二)


三、招租模式

(一)整体打包租赁(优先实施)

1.底价:124,800元/年。

2.竞价规则:每次加价≥100元整数倍,现场不限次数竞价,价高者得。

3.特别权益:若整体承租条件与单租条件相近,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单套租赁(整体流标后启动)

1.启动条件:若整体打包租赁流标,方可开启单套竞价。

2.底价:单套年租金详见附件。如:A2F—01号普通装修房源年租金6000元;A2F—02号精装修带家具房源年租金7200元。

3.竞价规则:每次加价≥100元整数倍,单套独立竞价,价高者得。


四、特别说明

1.定制装修:除样板间外,其他房源可按样板间装修风格定制装修,交房期为1个月内。定制装修后租金标准详见附件。

2.优先权益:在租赁条件相同或相近前提下,整体承租意向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最低起租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将租金打入出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合同视为无效。若续租以后每年度按协议约定时间缴纳租金,当年租金缴清后方可使用房屋。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单位按时交纳。

4.押金条款:承租方需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时,经招租方验房合格后,押金将全额无息退还;若验房发现房间存在垃圾未清理、设施损坏等异常情况,招租方有权使用押金进行清理或维修,如押金不足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


五、竞租资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经营范围需符合住宅现状,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不存在串通报价、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情形。

4.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


六、重要时间安排

1.标的踏勘:2025年7月7日9:00—12:00,招租单位组织开展标的踏勘,请竞租人届时自行前往丽江市古城区象山西路35号阳光100公寓。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8:30至7月14日17:00。

3.报名地点: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145号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楼)。

4.竞价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

5.竞价地点: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七、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自然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八、竞价及签约

1.竞价现场由公证人员核验身份,采用现场不限次数竞价,价高者得。

2.竞租成功后,单套租赁需缴纳1000元/套保证金,整体租赁需缴纳10000元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冲抵首年租金。

3.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按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未缴则竞价无效。


九、联系方式

标的踏勘、报名联系人:宫本涛

联系电话:18213290078

附件:

附件1.评估机构租金明细表.pdf

附件2.评估机构租金明细表及后期调整事项附注.pdf


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供稿/丽江城投绿色交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责编/和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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