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场馆公开招租信息
“玉龙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现已竣工,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现根据《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 、配置 、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 2022〕44 号,《玉龙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利用好资产,更好的服务广大运动爱好者,实现中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过玉龙县政府批准,现对“玉龙县全民健身中心”整体资产以“租赁权公开拍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按市场化管理、运营该中心。欢迎有实力、有能力、有经营经验的意向承租人积极参与公开竞租。
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物移交使用之日起计,具体租赁条件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该资产所有权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于2025年建成,资产位于玉龙县玉兴东路303号,玉带路与玉兴东路的交叉路口西北侧(玉龙县第一中学旁)。总占地面积20.1亩,建筑面积7556.04平方米,资产整体功能用途为体育运动场馆,主体建筑4层,现建有篮球馆、游泳馆等主要大型场馆,其他大部分空置区域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增加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房等项目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室外建有一块8人制天然草坪足球场。场馆周边分布有祥瑞家园、文泽园、中和园、丽江映像、墨香苑等众多居民小区,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具备比较好的开展体育运动的条件。
联系咨询电话: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和老师13988893711;拍卖机构13908880020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丽江信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8日









(术语释义:1.租赁权:是指承租人依照财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所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利的总称。具体来说,租赁权是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租赁权的行使具有明确的期限性,租赁合同一旦到期,租赁权即告终止;租赁权拍卖:租赁权拍卖是指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将房产或其他资产的租赁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交易行为,是以租赁权(即承租人依据合同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作为标的物的特殊拍卖形式。)
责编/雷凤姣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