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有市民举报城区某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上挤了5名少年,孩子们或蹲或站叠坐在一起,车身在车流中摇摇晃晃。根据视频里的路段标识和行驶轨迹,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迅速锁定目标,找到了当时骑行的少年,对骑坐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对骑行人员进行了处罚,当事人深刻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一定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电动自行车设计载重有限,正常搭载1人已属上限,超载4人会让车辆重心严重偏移,刹车距离大幅延长,遇到紧急情况根本无法操控。交管大队依据相关法规,对骑行少年进行了处罚。组织驾乘人员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开展一对一普法教育,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超载骑行的严重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交警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骑行电动车要把安全骑行规则落到实处:首先,要守住载人底线。我们常见的绿牌电动车只允许核载包括驾驶员在内的2人骑坐,共享电动车仅允许骑坐1人;其次必须筑牢“头”等防线。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要佩戴3C认证的安全头盔,系紧下颌带,避免“带而不戴”的形式主义;更要摒弃危险习惯。不逆行、不闯灯、不占用机动车道等,这些看似微小的动作,都是生命安全的屏障。
交通安全从不是空喊的口号,而是脚下每一次谨慎地刹车,是头上每一顶系紧的头盔,是心中对规则的敬畏。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3.5亿辆,每一次违法骑行都可能酿成家庭悲剧。公安交管部门严查超载、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既是履行职责,更是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团圆。
在此呼吁广大电动车骑行者,电动车是代步工具,不是“移动沙发”,多一份谨慎就少一份风险。

来源/丽江古城警方
责编/和润黄
二审/和众学
终审/和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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