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新颁布一部地方性法规……

2025-12-18 16:27:55 阅读量3077 字数1834


记者获悉,自2026年1月1日起,《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丽江市中心城区环城田园风光走廊管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正式施行。

 

那么,丽江市中心城区环城田园风光走廊指的是哪些片区?这些片区将采取什么管控措施?这些管控措施将对居住在该区域的居民产生怎样的影响?且看记者一一为您详细解读

  

据了解,《决定》中提及的环城田园风光走廊,是指环绕在丽江市主城片区外围,主城片区与西山片区、玉龙县城片区、新团片区之间的带状区域,包含农田、园林、村庄、河流水系等要素,具体范围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确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决定》正式施行后,将在环城田园风光走廊范围内实施下列保护管理措施: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二)严格实施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范宅基地审批;村落建筑风貌应当结合田园风光走廊特点,保持民居传统的建筑风貌,彰显田园风光村落特色;

(三)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

(四)加强青龙河、漾弓江、开南河等河道及其支流、灌渠的保护和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体自然净化、修复能力,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

(五)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提升和改造,并与城市绿道绿廊规划建设相衔接,为公众休闲健身、研学观光提供便利;

(六)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设点经营、搭棚摆摊等经营行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七)加强文旅资源普查、规划,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挖掘和弘扬民族文化,丰富环城田园风光走廊的文化内涵;

(八)加强数字化智能平台建设,提升环城田园风光走廊保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环城田园风光走廊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行为;

(二)违反耕地用途管制规定,占用耕地新增园地、苗圃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行为;

(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

(四)违法占用、破坏环城田园风光走廊内河道、湿地等;

(五)利用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六)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者违法实施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破坏栖息地的活动;

(七)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八)违法建窑、挖砂、采石、取土、弃土、爆破、丢弃垃圾等;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环城田园风光走廊范围内鼓励下列行为:


(一)种植优质农作物,在生产中施用有机肥,采用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节水型农业和特色观光农业;

(二)依法、有序流转土地使用权,在不违反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科学合理连片种植水稻、玉米、油菜等农作物,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采用传统建筑元素和生态建材进行民居改造和修建,保持村庄建筑风貌与田园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在符合管控要求前提下,合理依托田园景观、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田园研学、农事体验、非遗展示等文旅项目,开发具有丽江特色的田园旅游产品,推进农业与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决定》的颁布实施是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丽江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大局,以法治思维护航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责任深远。


丽江作为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山、水、田、城、村交相辉映的景观是独特优势,《决定》通过规范建设行为、管控建筑风貌、优化空间布局,能有效守护中心城区田园生态屏障,避免风光资源破坏,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进一步彰显丽江城市魅力。

 

丽江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致力于保护丽江独特的田园风光。但随着城市发展,侵占田园、破坏风貌、环境脏乱等问题依然存在,对环城田园风光构成了现实威胁。《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地方依法依规加强管控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丽江市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推动环城田园风光走廊高质量发展,严守生态底线、严格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特色观光农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田园研学等项目,让田园风光走廊成为市民游客共享的生态空间和游憩乐园。

 

fd96cb5a6861daa48be3277fbf912a9d.gif

记者/张小秋

责编/李映芳

二审/和众学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