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依据《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职工2025年度考核等次结果按照ABCD四档进行了公示,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综合业绩考核改革通过“四个突出”的不断实践,实现了从“靠人评判”到“靠分量化”的破题、从制度设计到实际执行的跨越。
一是突出“干事”导向,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业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共设置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执行力、工作质量、上下班纪律、事病假管理、参会和参加活动情况、临时事务服从安排情况、临时事务完成情况、年度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等“共性”评价指标,合理设置分值,为对干部职工不同工作表现进行精细化评价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是突出“赋分”权限,发挥考核管理功能。业绩考核针对办公室和专(工)委7类不同层级的管理对象个人,根据管理责任权限和工作关联度,建立了直接和间接管理责任领导按赋分分值权限分别对管理对象进行赋分评价、赋分向一线管理者倾斜的机制,让承担管理职能、熟悉管理对象工作情况的人打分,用考核“指挥棒”保障了以“考”促“管”的功能。
三是突出“实际”工作,统筹谋划考核要素。考核工作还针对新工作业态不断涌现、有些工作职责不便划分的实际,把兼职党务、纪检、工会等机关事务和在上级主流媒体发表文章、承担机关重大工作任务纳入到机关综合业绩考核的倾斜加分事项,确保机关各项事务都有人愿意干、都有人抓落实,践行了“不让老实人吃亏”和“付出都应得到尊重”的评价理念。
四是突出“划线”管理,强化日常行为评价。考核工作针对上下班纪律、事病假管理、参会及参加活动情况、年度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等考核指标,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超出一定天数的事病假、参会活动频次不达标、民主测评排序等结果,按一定标准划线,实行日常量化减分管理,破解了机关干部管理中的一批“老大难”问题。
通过此次干部职工综合业绩考核改革,机关干部职工普遍认为,评价结果树立了“实干者评优”的鲜明导向,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从以往笼统评价、关系评价、印象评价到系统评价、科学评价、公平评价的转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持续提升,机关整体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下一步还将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完善制度、推进成果转化,进一步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促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状态,为丽江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讯员/ 杨晓军
责编/王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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