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周刊】浅谈木氏土司的遗产

2026-04-05 10:27:56 阅读量2164 字数5386


浅谈木氏土司的遗产


杨林军(丽江师院)


一、客观看待土司遗产


当下,一些地方热衷于开发和挖掘土司文化、土司遗产,但很少考虑其客观性和特定时期的局限性,只求大力宣传土司的某一种文化,从而吸引社会关注。


土司制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中央王朝为有效治理民族地区而采取的一种管理制度,与汉代的羁縻制度、唐代的节度使制度有很多类似的功用。土司制度盛行于明清时期,民国时期残存于个别地区。


从这个视野看,土司制是一种封建治理方式,不可能脱离统治阶级的意志,也不可能进行乌托邦式的尝试。因此,研究土司文化、土司遗产等问题时,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必须用宏观的视野看待局部地区的问题。


以土司是否效忠中央王朝为例。效忠中央王朝是土司必须首先具备的政治品质,土司反叛中央王朝的原因多从内部引发,进而与地方流官产生摩擦,最终演变为局部战争。土司是否效忠中央王朝,多数情况下与其统治、压迫老百姓无关。实际上,土司文化、土司遗产等几乎都是民众创造的集体财富。


二、木氏土司遗产的类型及表现


丽江木氏土司遗存的遗产很多,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为政治遗产、经济遗产、文化遗产等,从存在形式上大致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按内容划分如下。


(一)政治遗产


1.革新继承制度。木氏土司一直坚持嫡长子继承制度,但夺嫡之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时有发生。《木氏宦谱》(文谱本)的“世系表”上十三个人名字下方的释文明显被浓墨涂抹,据考证,木泰的七弟木吉、八弟木沙、九弟木禄、十弟木他、十一弟木见、十二弟木乐、十三弟木的,以及木定的三弟木榆等人名字下的释文当是“以庶谋嫡,问拟极刑”。显然,这是记录当时木氏子弟为争夺土司之位而发生内乱,最终这些人被处以极刑。土司木嵚有十三子,其中,正妻阿室顺生牙、的、住、宝四子;庶妻高氏生束、俗二子;阿室娘生吉、沙、禄、他、见五子;阿室桂生乐、的二子。由此可知,木嵚至少娶了四房,正妻的四个儿子与庶妻高氏的两个儿子是一个团体,他们与庶妻阿室娘的五个儿子、阿室桂的两个儿子对抗,最终前者胜出,而后者均被处以极刑。张志淳的序言中就说“既生大父泰,敦尚雅道,不置妾媵,以遗家侧而倡事”,即木泰不纳妾,只娶了正妻阿善贵。然而,木泰的三子木榆也效仿前辈打算夺嫡篡位,最终被处以极刑。《木高碑》中记载,他“以杜绝后患,不娶异姓,鳏守九年”,看来这一时期的土司把夺位之争全归咎于异姓妻室。此后的历任木氏土司仍娶多门妻室,但很少谈及此事。实际上,木懿之子木靖继位后,因其无嗣,其弟木櫾的十个儿子大多想袭位,最终由木靖的长侄继承土通判之职。木的的五个弟弟曾参与夺嫡之争,木櫾的四子木潢“诈伪无义”,五子木忠“多行阴谋”,六子木成“好行奸诈”,七子木蛟“萎靡不振”;十子木满“阳奉阴违,性情矫诈”等名下释文均被浓墨抹去。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用浓墨抹去以上文字的是木靖的长侄,原因是他“不愿正视”这段事实。


为了改变残忍的内乱,木氏土司逐渐推行“三代姓阿,五代姓和”制度,即,木氏非嫡长子不允许住在今丽江古城内,而是被派去驻守四方边境,且其后第三代要改为“阿”姓,五代以后要改为“和”姓,以此保障木氏嫡长子继承制度。


2.一以贯之的忠孝。宋末,忽必烈亲率大军南征,木氏先祖迎接元军并配合元军的军事行动,自此在纳西族先民中有了统治者的地位。《木氏宦谱》中记载:“元世祖忽必烈亲征大理,良迎兵于剌巴江口,赐予甚厚,宠渥优礼,将授职为茶罕章管民官,复给班官服色二套,金镶玉顶,有辅弼前后黄绒帽及带靴全副,引礼舍人二员前导摆搭荣之。”元、明、清时期,木氏土司的年谱上没有出现不忠不孝的记录,成为中国众多土司中未曾“造反”过的土司。


历代丽江木氏土司获得的朝廷嘉奖有:1383年,明太祖亲笔题写“诚心报国”,赏赐金腰带一条;1405年,皇帝赏赐一面金盾牌;1412年,皇帝赏赐一条金腰带;1543年,皇帝赏赐“辑宁边境”匾额;1560年,皇帝赏赐“乔木世家”匾额;1574年,皇帝赏赐“西北藩篱”匾额;1620年,皇帝亲笔题写“忠义”二字;1622年,皇帝赏赐“益笃忠贞”匾额;1644年,皇帝赏赐“位列九卿”匾额。


忠义坊是木氏土司的王权象征,也是“忠义土司”的集中表现。明末土司木增与朝廷的关系非常密切,从万历四十六年到四十八年,每年都派人进京进贡,“军前买马”。《木氏宦谱》中这样记载:“(万历)四十六年,自备马匹方物,差人赴京进贡,恭庆圣寿。钦赐及妻纻丝、彩缎、钞罗、表里、靴袜等项,并请给镇边敕一道。本年辽阳大警,饷银一万解京,户部移咨兵部具提,蒙圣旨刊载始例,通行天下;蒙吏部复题,钦加三品服色……四十八年,助银一千二百两解京,军前买马,蒙钦赐‘忠义’”。为此,木增专门修建“忠义”石牌坊,以彰显自己的尽忠报国之心。史料记载,这座牌坊“高数丈,栋梁斗拱,通体皆石,坚致精工,无与敌者。”建筑学家刘敦桢描述其主体结构为:“坊三间四柱六楼,明间面较巨,其柱与楼亦较次间为高,柱皆通天式,以狮鱼及抱鼓石自前后夹持。每间于龙门枋及额坊上施绦环及楼间各二层。下层之楼仅为前后坡顶,上层改为庑殿顶,且将山面之檐,绕至柱外,为最鲜见。檐下斗拱,下层二跳,上层三跳,皆具斜拱,又于跳头上置三幅云,与当时明建筑作风大体符应。”这座石牌坊是木氏土司府衙的门面,既有建筑美学上的价值,又有政治含义,彰显了历代木氏家族与中原王朝的紧密关系。


3.维护边地安宁、民族团结。木增完成刊印丽江版大藏经《甘珠尔》的巨大工程。大藏经由《甘珠尔》和《丹珠尔》两大巨著组成,《甘珠尔》记录释迦牟尼的语录,由其弟子辑录而成,大约成书于八世纪至十二世纪,共有1108种,称为“正藏”;《丹珠尔》被称为“副藏”,是对释迦牟尼的教义所作的论述和注疏,共有3461卷,大约成书于14世纪中叶。


丽江版《甘珠尔》于明天启三年(1623年)完成。它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其一,它由纳西人刊刻完成,见证了藏、纳西这两个民族在宗教文化上的交往史;其二,因为卷帙浩繁,其他《甘珠尔》在流传过程中收录的文献有多有少、顺序有颠倒,而丽江版《甘珠尔》具备较高的权威性。


丽江版《甘珠尔》因为木氏土司得以流传于世,至今,拉萨大昭寺里还保存有当年木增赠送的全套《甘珠尔》朱印版。清康熙六年(1667年),木氏土司家族在藏族居住区的势力已经衰败,蒙古军打进中甸(今香格里拉市)攻破木天王府的“年各羊恼寨”,《甘珠尔》雕版被运送到理塘大寺存放,因此,人们便改称它为“丽江—理塘版”。


纳西族、藏族在历史上保持着较好的民族关系。据纳西东巴古籍文献《创世纪》记载,崇忍利恩娶了天女后生下三个儿子,但都不会说话。崇忍利恩夫妇派蝙蝠和天狗上天求天父天母的指点,按照天父天母所教的方法在田野中举行盛大的祭天仪式,结果,三个儿子用藏语、纳西语、白族语同时开口说话,三兄弟因此成为这三个民族的先祖。


由于这三个民族长期共同生活在滇、川、藏接合区域,区域安全最重要的“和合”理念由此产生。“再大的事也是兄弟之间的事”成为历史上三者处理彼此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经济遗产


1.造梯田,种红米。明代木氏土司曾向藏族居住区大量移民,这些移民战时为兵,平时种地。以村寨为单位的这些移民带去丽江的纳西族先民的生产生活模式,在这些地方修沟造田、打墙建屋、种植红米。“明季,当地藏族多使用硬质木做成的犁铧犁地,纳西族带来的丽江铁犁使耕地的深度和速度都有了明显的改观,当地人将这种铁犁叫‘绛肯’(绛,藏语,对丽江纳西族的总称;肯,藏语,‘犁铧’之意,即纳西族犁铧)。”


2.挖金矿,拓交通。“鼠罗”在今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的无量河畔,现名“水洛”,以盛产黄金闻名。“鼠罗”为纳西语。


《木氏宦谱》记载,木氏土司在这个地方用兵最多,总计20多次,仅木旺土司在“鼠罗”的作战次数就有十次。


《滇略》记载了木氏土司获取黄金的办法:“万历中,有兄弟三人,长名木公,次名木幺,三名木厶,长即土知府也。三人皆好礼有名,善取金。其法,每雨过,辄令所在犁其地伺之;及又雨,耨而杂拾皆金也。”木氏土司有一套严苛的管理方法:“特拾金,皆输之官;民间藏匿,铢两皆死。尝贮金数十库,馈人每馈以千计,人谓之‘木公金’云。”


“铢”是古代的计量单位,一铢为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老百姓拿了一铢黄金就要被处死,而木氏土司的黄金储备有“数十库”,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财富。什么样的人可以得到木氏土司慷慨赠予的“木公金”?排在首位的自然是朝廷;排在第二位的是寺庙、道观;排在第三位的是木氏土司的朋友,其中既有结盟的各地土司、贵族,也有结交的文友,他们为爱好弄文舞墨的木氏土司修改诗文、编撰家谱。


3.控盐业,控制茶马古道。明代木氏土司攻占盐井后,为管理、经营澜沧江两岸的盐井专设“木瓜”(地方官员)。


纳西族与盐的关系,可以上溯到汉代川西南地区的纳西族先民与其他民族争夺盐田,《格萨尔王传》中就有藏族和纳西族先民为争夺盐田而发生战争的记载。


木府“忠义”牌坊。


(三)文化遗产


1.文献。现存木氏土司的诗文集有18种,是研究明清时期丽江社会生活的重要史料。


木泰的《两关使节》,木公的《雪山诗选》(上、中、下三卷,分《雪山始音》《隐园春兴》《庚子稿》《万松吟卷》《玉湖游录》《仙楼琼华》),木增的《芝山云薖集》《云薖淡墨》《山中逸趣》《竹林野韵》《啸月函空翠居录》等作品中有诗、赋、词、散文等。明代进士、云南布政使冯时可在《木氏六公传》中记述了木氏土司在汉学方面的成就。明代丽江木氏土司作家群的诗文造诣颇受推崇,“文墨比中州”“共中原之旗鼓”。《明史·土司传》记载,“云南诸土官中,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明代钱牧斋的《列朝诗集》、清代编撰的《四库全书》、民国时期编撰的《云南丛书》《滇诗丛录》《滇文丛录》《滇词丛录》中,均有木氏土司创作的诗、文、词。


1956年,著名学者黄裳在云南省图书馆看到11种木氏著作的雕版本后给予很高的评价:“不只因为这是我在云南看到过的最旧的雕版书,还为它雕印之精美而惊叹。同时感到这是中原与边疆兄弟民族之间文化往来、融合的实证,是重要的文献资料,远远超过了它本身的文学价值。”《云薖淡墨》是明代丽江土司木增辑录的一部类书,因《徐霞客游记·滇游日记》提及、徐霞客作过序言与校雠,加之用江浙一带当时最先进的版刻技术刻印,因而流传一时。现藏云南省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内的两种版本在版刻规格、卷数、序言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2.碑刻。碑刻是珍贵的文献资料,丽江相继发现25通明代碑刻文献,其中有《北岳庙占卜碑》《木氏崇庙碑》《丽江木氏勋祠碑记》《万德宫碑记》《重修北岳庙记碑》《觉显复第塔记》《觉显复第寺记》《丽江府芝山福国禅林纪胜记》《妙明居碑记》《木公恕墓碑》《木高碑》《丽江知府木松鹤碑铭》《木氏告示碑》《丽江太平碣》《启明桥碑》等碑铭、拓片、摩崖,极具史料价值。


3.土司府。明代的木府,大体包括两个部分:木增以前历代木氏土司修建的牌坊、木氏勋祠、木家院等建筑;木增扩建的从石牌坊到狮子山脚下的五凤楼等一系列坐西向东的宫廷式建筑。木氏家族在元明时期的土司知府官邸,坐落在狮子山南侧山坡、坡脚,占地面积一百亩。整个官邸背靠狮子山,东临今丽江古城的民居和广袤的丽江东坝子,穿城而过的西河环绕木氏官邸的东、南、西三面,像一条天然形成的护城河。木氏家族将这片土地一分为三,西面建造府署,作为木氏官衙;中间是木氏家院,为私人住所;东面依山就势建造北花园、南花园两个私家园林。


作为“忠义”石牌坊的附属设施,其前面的石拱桥据传是仿照北京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修建。它是一座拱砌圆桥,中间高、两头低,因此老百姓又叫它“高低桥”“马鞍桥”,木氏则称它为“御带桥”。


广场边坐北朝南的五间大木楼为护法楼,即今护法殿;池子西侧为玉音楼,是一栋五间、三层的大房子,前人形容它“雄伟奇丽,甲于滇西”;万卷楼是木氏家族的藏书楼,建于明嘉靖九年,其结构为殿宇式三层楼,借鉴了中原殿宇的建筑技法,古色古香、富丽雄伟;木家院是木氏土司的生活区域,位于木府的中间,为一进三院,房屋均为平房;木家院背后是木公修建的木氏勋祠。此外,木府里还有光碧楼、寿星楼、三清殿等,这些建筑井然有序,排列整齐,无不体现出木氏土司家族的威严与势力,难怪徐霞客感叹道:“闻其内楼阁极盛,多僭制,故不于此见客云。”


三、木府的现代价值


木府曾是滇西北的政治中心,为后世留下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遗产,也为丽江发展旅游业作出重大贡献。


其一,政治遗产的文化化。木府本是土司府衙,是办公地点,历史上曾被严重破坏。恢复重建木府这一文化遗产,正好迎合了当下的旅游文化需求,政治遗产变为文化遗产,体现了它的现代价值。


其二,经济遗产的口碑化。木氏土司经营的矿业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开发者、运输者是老百姓,真正受益者却是木氏土司。但是,木氏土司的农耕技术对川西南、藏东南地区的农业生产产生了积极影响,以至于木氏土司在这些藏族居住区被誉为“木天王”。


其三,文化遗产的宣传化。“凤诏每来红日近;鹤书不到白云闲”是土司木泰的两句诗,现在成了木府门前的对联,成为木氏土司“忠义”的证明。元明时期的木氏土司具体如何,主要依据来自零星的文献和实物资料。


图片由周侃摄。





编辑:白   浩

校对:张小秋

二审:和继贤

终审:郭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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