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丽中国·丽江实践”生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公告

2026-04-17 18:06:31 阅读量2458 字数1214



关于开展“美丽中国·丽江实践”生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动展现丽江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广泛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美丽中国·丽江实践”生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中国·丽江实践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丽江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不限年龄、职业。凡热心生态环保事业、热爱文化创作的个人、团体或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截止(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五、征集作品类别及要求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紧扣“美丽中国·丽江实践”主题,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鼓励创作者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笔触和鲜活的镜头,记录和描绘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转型、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的具体实践与感人瞬间,展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摄影类

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2—4幅,按一件作品计算)。需提交JPG、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B。彩色、黑白不限。


(二)绘画类

包括但不限于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素描、漫画、插画等,需提交扫描件或高清电子版照片,PDF或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B。


(三)短视频类

包括但不限于纪录片、微电影、公益广告、动画等,展现生态治理过程、环保人物故事、自然风光变迁等。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MOV或AVI,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四)诗歌类

现代诗、散文诗均可。语言凝练优美,意象生动,情感真挚,能够引发读者对自然之美、生态之重的共鸣与思考。作品需提交Word文档格式。


六、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及《“美丽中国·丽江实践”生态文化作品征集登记表》(见附件)一并打包,以“作品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ljshjxjzx@126.com。


七、成果运用

优秀作品将在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线上展播,部分作品将推荐至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新媒体平台。六五环境日期间,将从参赛作品中择优提前在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播。


八、特别声明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作者享有署名权。投稿者应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并对该作品拥有著作权。凡因著作权问题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公告所有规定。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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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丽江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责编/和润黄

二审/李  桥

终审/谭元怀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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