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6-04-23 09:40:21 阅读量2311 字数938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利益。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经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交易。


三、诚信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高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在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责任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建立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以及自我约束机制,督促行业成员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节日期间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组织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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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李映芳

二审/李 桥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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