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江市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朋友们:
公益如玉龙雪山之雪水,润泽古城与乡村;社会组织则是传递温暖的桥梁,承载着公众的信任与期盼。然而,在看不见的金融暗流中,恐怖融资与分裂势力资金链条犹如隐形毒瘤,企图渗透公益领域,借用“善名”行“恶实”。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防范恐怖融资及分裂势力融资风险,筑牢丽江市公益领域的金融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丽江市民政局联合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这封公开信。愿我们携手共筑反诈反分裂融资的“防火墙”,让每一笔爱心捐款切实造福于社会。
一、为什么社会组织会成为目标
恐怖融资,通俗来说,就是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分子或分裂势力募集、提供、转移资金或其他资产的行为。社会组织因其公益属性强、公众信任度高、资金募集渠道广、跨境往来相对频繁,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假借公益名义募捐:虚构慈善项目或灾难救助活动,将募集到的资金转移至涉恐或涉分裂组织手中。
渗透控制机构:通过安插人员、操控分支机构及利用机构内部财务监管漏洞等形式,盗用或截留慈善资金。
利用跨境捐赠洗钱:依托境外非营利组织跨境捐赠渠道,以复杂资金流转方式洗白资金,隐匿涉恐、涉分裂资金最终流向。
二、社会组织应如何履行反恐怖融资义务
根据《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在丽江依法登记且通过筹集、使用资金开展公益活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均需严格履行以下核心义务:
健全内控,责任到人:社会组织应当提高对恐怖融资、分裂融资风险的认知,加强内部控制程序和财务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治理,明确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项目主管的岗位职责;落实大额资金集体决策、岗位分离、双人复核机制,确保资金管理全程可追溯、风险可防控。有条件的机构,应设立反恐怖融资专门岗位或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合法渠道,严控交易:社会组织应当通过合法金融渠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开展资金交易活动,严禁使用地下钱庄、私人账户过度拆分转移资金等非法渠道。所有捐赠接收、项目拨款、合作资金往来均应做到手续完备、记录清晰。
境外合作,尽职审查:社会组织在境外开展活动,或与境外非营利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发生资金交易,必须关注相关地区的恐怖活动及恐怖融资风险状况。应采取合理措施,确认境外合作方的身份、业务、资质和信誉状况,评估其是否具备将资金用于公益目的的能力,防止被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利用。在中国境内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的,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信息透明,接受监督: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应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相关交易记录、捐赠人与受益人信息应保存至少5年,确保资金流向可查可核。
三、社会组织违反《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民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我们共同呼吁
朋友们,丽江之美在于山河纯净,公益之重在于信任无瑕。防范恐怖融资和分裂融资,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筑牢金融安全防线的必然要求。我们诚挚呼吁:
学法规、懂底线:强化《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让合规意识入脑入心;
查漏洞、补短板:完善内控流程,厘清机构募捐接收、项目支出、境外合作等关键环节;
敢质疑、善识别:对匿名大额捐赠、拆分转账、用途模糊资金等异常情况保持高度警惕,必要时可向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或丽江市民政部门反映。
守护公益安全,就是守护国家安全;守住资金防线,就是守住信任根基。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为丽江市公益事业撑起一片清朗天空!
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
丽江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供稿/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丽江市民政局
责编/李映芳
二审/和宝魁
终审/和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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