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永忠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06-30 22:15:13 阅读量1611 字数209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永忠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6月29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杨永忠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来源: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编:李 琳

校对:王君霞

二审:和众学

终审:张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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