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6-07-22 09:34:23 阅读量6680 字数1486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为行政辅助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需为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7类: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7.被征地农民。

(三)应聘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接受一般性就业援助3次以上;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15号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5楼504室)

联系电话:0888—5162329


四、面试和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凡通过资格审核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二)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此次招聘一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市场主体法人、股东、监事的,需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丽江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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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编/木红豆

二审/和宝魁

终审/和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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