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1名!丽江这些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中

2026-07-25 22:17:23 阅读量2144 字数5692


丽江市直部门(单位)
招聘5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市直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市直部门(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丽江市范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丽江市市直部门(单位)2026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需为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7类: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7、被征地农民。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丽江市市直部门(单位)2026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接受一般性就业援助3次以上;失业期间是否有社会保险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用人单位在《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到丽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丽江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通过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确立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保障及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划分,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纳后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按照政策规定期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二)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此次招聘一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市场主体法人、股东、监事的,需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补充录用


招聘期间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或无人报名等特殊情况,将统一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公告、岗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丽江市市直部门(单位)2026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4日



古城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85名


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丽江市古城区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由于招录人数未满招聘人数117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拟继续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丽江市古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古城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补充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为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古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内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6.被征地农民(平台自动比对)。


(三)应聘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补充招聘计划表》;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登记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社会保险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担任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后,到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8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8:00。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补充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0日8:30至8月12日17:00。


四、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于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8月19日前)。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通过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拟招录人员(8月21日前完成),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合同签订


按要求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三年,试用期为1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二)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此次招聘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和注册营业执照的,须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补充录用


招聘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古城区统一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公告、岗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九、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古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古城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计划表.xlsx


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永胜县城镇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数量55个


永胜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类基层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55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可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四、城镇公益性待遇保障、岗位要求及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划分,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向永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30日止,符合聘用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可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报名。


六、招聘方式及公示聘用


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七、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的;


(六)在岗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八)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仅限当年度生效),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提示:报名人员须办理失业登记,经县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咨询电话:6529387)


附件:

1.永胜县2026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docx

2.丽江市城镇公益岗位报名表.docx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编/李 琳

法律顾问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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