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2026-07-28 09:22:24 阅读量1814 字数1029


当前正值野生菌生长旺季,同时也是误食野生毒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如下安全提示:


一、破除识菌谣言,正视野生毒菌中毒危害


野生菌种类繁多,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外形高度相似,无法通过肉眼观察、民间经验、传统方法准确辨别。“看颜色、看虫咬、高温煮、大蒜验、银针试” 等方法均不可靠。野生毒菌毒性成分复杂,毒素经烹饪加工无法彻底去除,食用后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尚无特效疗法。


二、牢记食菌事项,树立科学健康饮食观念


一是做到野生菌三不吃:没有吃过的不吃,不认识的不吃,没有把握的不吃。二是不吃过小的野生菌,过于幼小形态无法准确识别,容易混杂有毒种类。三是不采食“头上戴帽,腰间系裙,脚上穿鞋”的菌,避免误食剧毒鹅膏。四是烹饪要烧熟煮透,避免急火快炒,更不要凉拌食用。五是每次只食用一种野生菌,减少掺杂毒菌可能。六是吃菌不饮酒。饮酒可能促进或加速某些毒素吸收,引起或加重中毒;七是吃菌前“拍张照,留个菌”,便于发生中毒后医生对于中毒类型的判断并开展针对性救治。广大群众要树立科学饮食观念,不盲目追求野味、猎奇尝鲜。


三、规范经营行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二是农贸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野生菌经营行为,严防来历不明的野生菌上市销售,把好野生菌市场准入关。三是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掌握急救常识,科学处置食菌中毒险情


有毒野生菌中毒潜伏期长短不一,误食后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视物模糊、产生幻觉等症状,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务必立即停止食用,第一时间催吐,并迅速前往就近正规医院就诊,切勿拖延、切勿自行服药或使用偏方等缓解。就医时准确告知野生菌食用情况,便于医护人员快速诊断、对症救治。

食品安全是享受美食美味的前提和底线,请谨慎食用野生菌,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明野生菌,共同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fd96cb5a6861daa48be3277fbf912a9d.gif

供稿/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李映芳

二审/李桥

终审/和继贤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