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6〕3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
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抓紧抓实农民增收这“一条主线”,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三条底线”,切实把握好不损害群众利益、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举债“四条红线”,聚焦高原特色农业“1+10+3+N”重点产业,完善“六个一”工作机制,抓实“六项重点工作”,统筹发展“四个农业”,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全国一流特色农业强省建设和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取得重大进展。
到2030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特色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科技装备支撑不断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逐步提高,乡村治理有力有效,农村改革稳妥推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一)强化耕地保护和政策落实。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因地制宜推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进具有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地合理利用。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新增耕地种植粮食、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措施,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300万亩以上。
(二)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围绕特色农业发展布局,因地制宜推进灌区建设。完善渠系骨干工程、计量监测等设施。推进“百县万亩”节水灌溉项目,提升改造灌排泵站。有序推进干热河谷水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农业用水管理,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做好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优先在大中型灌区、坝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因灾损毁农田修复。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强化全流程监管。
(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提升重点县产能,挖掘后备县潜力。筛选推广高产、抗病、市场前景好的粮油作物优良品种,集成推广水稻旱种水管、玉米地膜覆盖、马铃薯脱毒健康种薯栽培、小麦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加大旋耕机、联合收割机等装备推广应用,加强种养循环、间作套种、免耕栽培等种植模式集成推广。
(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设施配置,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现代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农机防灾减灾救灾协同工作机制,配齐队伍和机具,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一)提高常态化监测帮扶精准性。完善“三个动态”机制,健全常态化监测体系,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有序退出,对离开政策支持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突发灾害困难家庭快速启动临时救助。
(二)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保持财政、金融、资源要素配备等政策总体稳定。健全产业帮扶项目立项论证和联农带农机制。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项目等就业渠道。加强乡村工匠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健全扶志扶智机制。
(三)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把6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单元,突出开发式帮扶,继续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完善统计监测、定期评估机制。抓好教育、医疗、科技等行业对口帮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统筹落实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健全搬迁群众动态监测机制,精准识别困难群体,落实兜底保障、专项救助政策。
(五)提升沪滇协作和定点帮扶效能。深化拓展沪滇协作领域,扎实推进“16+16”重点园区合作共建,深入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推进协作帮扶促消费、促就业。优化定点帮扶结对关系。继续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四、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
(一)构建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推进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乡村旅游10大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甘蔗、天然橡胶、烟草3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国内陆淡水渔业重要产区和一流优质茧丝产区。积极稳妥培育县域主导产业,支持发展市场前景好的特色产业,深度挖掘各具特色的小众生态产品,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和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因地制宜做优做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统筹保护与开发,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服务。建设干热河谷生态带,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现代种业、热带水果、冬早蔬菜、咖啡、花卉、茶叶等产业基地,推动形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三)推进设施生产和加工延链。布局建设现代设施育苗中心,加强露地种植作物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建设,推进连栋温室等高端生产设施建设。推动生猪规模化养殖,推广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发展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生态环保网箱养殖等现代渔业设施。推进预冷保鲜、清洗分级、烘干储藏等产地初加工,统筹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开发具有云南特色、品质优良的加工类农产品。
(四)强化质量安全闭环监管。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日常宣传培训,强化农产品生产、销售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广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整治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五)提升冷链物流水平。围绕水果、蔬菜、花卉等特色产业,布局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产地冷藏库、低温加工车间,提高鲜活农产品外运配送能力。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村级服务站点布局,推动农产品上行畅通。发展直采直供、生鲜宅配、电商直销等新业态。
(六)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平台,加强水稻、咖啡、鲜切花、橡胶、甘蔗等产业发展合作。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合作。加强重大跨境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深化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合作。积极申办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农业国际会议和交流活动,深化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积极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进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传承保护及与周边国家合作。推进对外合作赋能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工作。

五、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完善农业科研投入机制,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深化“大农科”体系改革,建立健全省委科技委农科专项协调机制,加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强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农业科技企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
(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构建以省级三大种质资源库为核心,区域性特色专业库(圃、场、区)为支撑,原生境保护区为补充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和利用。持续推进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建设,选育突破性新品种20个以上。提升元谋青稞冬繁、寻甸小麦油菜夏繁等种业基地建设和生产水平。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种业市场监管。
(三)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加快甘蔗分布式收割、核桃采收剥壳、自动化割胶等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重点产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力推进“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和先行先试。推动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推广无人机在多光谱监测、精准播种、病虫害防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等场景中的深度应用。推动机、艺、种、田匹配适应,持续改善农机作业条件。
(四)推进人工智能应用与智慧农业发展。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和推广,强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动物卫生检疫、病虫害预警、农机管理等领域的数智化政务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涉农数据共享共用。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农业数智化升级。

六、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保护和改善产地环境。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强化红火蚁等外来物种防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提升秸秆、农(棚)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废回收处置能力。
(二)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科学施肥用药和高效节水行动,推广种养循环、生态种养等绿色生产方式。实施蔬菜等连作障碍耕地治理试点。推进“九湖”流域内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保护缓冲区内设施农业建设、临湖村庄乡村振兴村建设“三个全覆盖”。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
(三)提升绿色云品价值。持续加大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力度。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融湾出海,到2030年全省农产品出口额保持在中西部省份前列。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体系。

七、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一)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发展乡村特色种养业、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乡村产业延链增效。支持农户通过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餐饮商超等合作,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有序培育一批乡村旅居重点村,推出更多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挖掘乡村资源促增收。
(二)拓宽农民就业空间。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积极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拓展种养、加工、销售等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盘活利用各类资源“招小商”,持续建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实施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扶持政策,发挥好“幸福里”社区等就业服务平台作用。
(三)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支持村集体依法利用集体资源,谋划实施农业生产、加工和乡村旅游等经营项目,所得收益按相关规定分配到农户。支持农民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承包地、住房等闲置资产,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建强基层党组织,推进“三个组织起来”持续发挥作用。
(四)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完善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实施和管理机制,提升政策效能。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种养大户发展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合作社、合作社兴办农业企业,支持家庭农场夯实生产基础、农民合作社规范提质、农业企业延伸产业链条。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联农带农效果挂钩机制。坚持财政资金使用和土地流转“三个一律”要求。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企业、农户、村集体等主体多方受益的可持续利益分享机制,推广孟连牛油果“334”和蒙自蓝莓“622”等模式。
(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富民为目的,分类引导县域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农业强县。争取创建认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教科文卫体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完善省级农科服务团挂钩服务县域产业制度。强化乡村用地供给,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乡村产业。

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统筹优化村镇发展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发挥乡镇联城带村作用,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布局。推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结合实际细化村庄分类,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重点和时序,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深化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和基础网络延伸连通,实施村内道路、消防道路、停车场等改造升级。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施“饮净水”行动,做好农村供水管理和应急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快农村光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用能绿色转型。升级农村网络通信设施,推动“数字+农业”协同发展。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巩固提升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
(三)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培养,实施城乡学校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轮岗交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健全乡镇卫生院医疗诊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三合一”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公共健身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老年人和儿童关爱服务,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广“幸福小院”模式。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与健康县城一体建设。加快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按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合理布局旅游厕所。推动完善粪污清沟、厕具维修等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健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新建农房的规划管理和风貌管控。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结合“旅居云南”建设,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积极探索旅居与文化、教育、医疗、体育、农业等深度融合,推动旅居向旅创、旅学、旅养升级。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健康县城。
(五)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建强村级基层党组织,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健全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各项制度,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邪教活动、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违法犯罪等各类行为。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用心办好农民丰收节。落实落细“1262”预警叫应机制,提升防汛救灾效能。抓好农村道路交通、消防、涉农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维护农村安全稳定。

九、强化农村改革驱动
(一)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强对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监管。严守宅基地管理政策底线红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全面推行宅基地建房联审联批,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稳慎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
(二)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深入开展“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场(含华侨农场)社区全面融入乡镇(街道)管理,统筹推进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推进农垦集团化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做好集体林地经营权登记和流转,推进林权收储市场化,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
(三)培养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平台,建立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做好“神农英才”等各类农业领域高层次专家推荐申报。

十、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有利因素分析。全省耕地、林地等农业生产系统本身就是“粮库”、“碳库”。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设施化、机械化、绿色化水平,能有效减少资源消耗,持续改善生产环境;推进农村现代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能持续改善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
(二)不良影响分析。推进过程中,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可能造成一定污染,耕地过度开发利用可能带来土壤质量下降、病虫害增加等问题,农产品加工产生的“三废”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三)消除影响的措施。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加强政策落实,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十一、保障措施
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门分工负责、农办统筹协调,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班子,优化村级岗位设置,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一般公共预算优先支持“三农”,优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模式,支持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用好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健全农业农村政策、制度体系,加快制定耕地保护、种业振兴等配套制度。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执法监管效能建设,加强执法保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推动规划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全周期推进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来源/“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编/李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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