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中央、省、市、区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精神,推进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相关工作。2月1日,古城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培训会议召开,会上对全区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讲解培训。
会议指出,开展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改革方向,严格政策界限,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预期目的和效果。要明确时间界限、人员范围、责任主体和节支前提,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相关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全区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按规定时限完成。
据了解,全区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参改的岗位和人员为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国有企业改革范围: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群众团体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的企业。按照中央、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岗位和人员是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选择按照事业单位或参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会议要求,各参改单位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内容和相关政策解释,明确每条政策的红线和尺度,切实吃透政策精神,打牢公车改革工作基础。按照省、市要求,要结合古城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车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交流,认真研究问题对策,确保古城区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图/文:古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和桂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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