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居然由七人共坐法官席进行审理

2019-03-09 11:05:52 阅读量42195 字数1381

  2019年3月6日,宁蒗县人民法院邀请电视台记者参加“今天我当班”的体验采访活动,与以往采访不同的是,记者们并不只是作为旁观者,而是化身为体验官,近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和刑事法官的工作日常。

      这一天,刑庭刘庭长主审的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该案的八名被告人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两次到宁蒗砍伐红豆杉共9株,立木蓄积为14.3001立方米。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对采伐价值39000元的红豆杉承担赔偿责任。

      早上8时30分,两名记者代表和刘庭长一同到达刑事法庭,审判席上的七把天平椅引起了其中一名记者的好奇心:“你们法院审理案件不都是三个法官吗?”刘庭长听后微微一笑,说到:“《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公益诉讼的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所以今天有三个审判员和四个人民陪审员一同审理。”

      话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也相继到了,书记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上午9时,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审判长庄严宣布开庭。八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

      庭审中,公诉人对马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八被告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相关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在此基础上,公益诉讼人围绕两项民事诉讼请求,进行了举证质证,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其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相关证据、鉴定意见进行了证据的出示,并当庭予以质证。又围绕本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法律意义,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职能发表了意见。刘庭长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案件案情的充分了解,精准把控庭审的各个环节,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通过庭审过程中的说理释法,八被告人受到了深刻的触动和教育,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完庭审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红豆杉是珍稀树种,是我国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现在还是有人擅自采伐,现在有了公益诉讼,我们的环境和植被有法律保障了。

      开完庭后,刘庭长向记者代表介绍到: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宁蒗县法院审理的第二起公益诉讼。这几年,宁蒗县法院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高度重视生态资源保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同时依法追究当事人损害公益的民事赔偿责任。”

      随后,两位记者代表和刘庭长来到刑庭办公室,另一位刑事法官的当事人前来调解,刑庭法官开始案件的调解工作……

     两个记者代表表示,经过一天的体验活动,对法院的工作和法官的日常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他们用坚定的信念、爱岗敬业的精神和辛勤的付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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