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稳岗补贴受理工作开始啦!哪些企业可申报办理?

2019-03-19 11:25:40 阅读量43245 字数978

企业稳岗补贴业务指南

 

“稳岗补贴”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一、受理范围

凡在古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参保的企业,在2019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丽江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即日起至11月30日,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企业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申请条件

1.正常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在我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半年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丽江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举个例子: A企业,2018年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总额为100000元,那今年稳岗补贴的金额就是100000×0.5=50000元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之前,可向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提交申报稳岗补贴的申请(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以及减员等情况、稳定员工队伍措施、申报项目及金额)、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丽江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和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关凭证等材料进行申请。

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将按照补贴享受条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进行复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后,将补贴拨付到符合领取条件的企业。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的裁员率需低于上年度丽江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的计算是以上上年末职工人数和上年末职工人数作对比计算产生,其中应扣除企业职工因退休、死亡及劳动合同期满等正常减员的人数。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五、经办机构信息

经办机构: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88-55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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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古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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