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中央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的四类打击重点(十一)

2019-03-23 17:04:12 阅读量152459 字数295

(一)藏区要将分裂国家危害政权影响国家稳定,以及纠集宗教或者部落势力打砸抢烧、争抢草场虫草资源、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农业生态环境等黑恶势为违法犯罪列为打击重点;

(二)边境地区要将“恐枪毒赌”、“骗拐逃私”、“三非”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跨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列为打击重点;

(三 )贫困地区要围绕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扶贫政策实施等,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农村“两抢一盗”、非法集资、聚众赌博、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列为打击重点;

(四)教育领域要把严重扰乱校园及周边治安和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列为打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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