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10:00,2019年丽江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向新闻媒体通报了相关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丽江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6次常委会、5次常务会专题研究,4次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市公安局党委9次专题研究,10次推进会议,4次专项督察;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办,组成综合保障、宣传发动、依法打击、破网打伞、督导检查、情报研判、法制保障7个工作组,强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止2019年3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犯罪集团4个、涉恶集团(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3起,缴获枪支1支,扣押涉案资金173.9万余元、车辆72辆,查封房产2套,侦办9类涉恶犯罪案件3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0名,呈现了全市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命案同比下降的局面,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上升6.1个百分点,排名从2017年全省第12位升至2018年第9位。
在这些公安机关查获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目前已判决涉恶团伙案件7件,开庭审理涉黑集团案件2件、涉恶集团(团伙)案件1件,在侦涉黑集团案件2件、涉恶集团(团伙)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涉恶集团(团伙)案件2件。

2017年7月12日,丽江市古城区一小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通过深入侦查发现以李某龙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2017年7月12日,古城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查,2016年4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龙指使团伙成员沈某思、郭某勇使用非法手段逼迫债主还账,未果。李某龙拉拢不具有金融从业资格的犯罪前科人员李某涛、唐某凌,社会闲散人员唐某、范某露、周某山、陈某鑫、鲁某杰、饶某等人进入丽江玉龙三江小额贷款公司,指挥团伙成员使用非法手段对三江小额贷款公司债主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及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扩大了自己的势力及影响,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以经济作后盾,形成了以李某龙为组织者、领导者,李某涛、唐某凌为骨干成员,唐某、范某露、鲁某杰、周某山、陈某鑫、饶某为成员的较为固定、人数众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在丽江市一定范围和行业内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社会影响恶劣,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2019年3月11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将近期进行宣判。
2018年2月10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金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公司驾驶员在丽江火车东站运输货物时被恩烈上村村民阻挠。接到报案后,古城分局立即对案件开展调查,发现和某鹏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2018年2月28日古城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自 2011年10月1日丽江火车东站正式投入货物运营以来,紧邻火车东站的恩烈上村民和某鹏以组建车队为名,纠集34名同村驾驶员对火车东站进行非法垄断、欺行霸市、强迫交易,不允许社会上运输车辆进入火车东站拉货行为,并多次对不同公司或个人实施强迫交易的犯罪情况,给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该案共查证案件10起强迫交易案,扣押涉案资金20万,车辆61辆。2018年6月30日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移送审查起诉,共移送起诉34人。2019年3月21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将近期进行宣判。

工作中,公安机关坚持严打高压,结合丽江旅游市场整治和清乱点、抓治理、强基层,出重拳、下狠手,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实现战果全市全覆盖。我们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对“警伞”毫不姑息,目前已对3名充当保护伞民警作出党纪政务处分,3名民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多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开通自媒体举报通道、设置专栏,在微信朋友圈投放公益广告,发送扫黑除恶公益短信,制作少数民族语言宣传片,印制发放张贴宣传挂历、宣传画、通告公告等63万余份,悬挂标语横幅6700余条,开展广场宣传活动418场次,入村开展宣传活动受众达59.5万余人。截止目前,共接受线索304条,其中公安机关核查线索282条。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紧扣中央督导6个重点和“深挖根治”要求,把侦破大案、打财断血、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把握好“时度效”,狠抓责任、措施、督导“三个落实”,对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

记者:请介绍一下丽江市的黑恶势力犯罪主有些什么特点?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重点有哪些?
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从我们丽江市公安机关侦办1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上看,全市的涉黑涉恶犯罪主要集中在物流、小额信贷、建筑、旅游、农村基层组织等这些领域。聚敛钱财、非法控制是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特征,只要有利可图,黑恶势力就会滋生,发展、插入,涉足,这是目前黑恶犯罪的总体特点。出现了以合法公司形式来掩护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还出现了黑恶势力摒弃公开的硬暴力手段,使用纠缠、滋扰、恐吓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动的软暴力行为的情况。同时,从目前已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过去打击黑恶犯罪势力情况看,发展周期短,人员数量少,最多一个集团案件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为30多人,嫌疑人当中总体文化水平不高,大多数为初中水平,对法律的认识肤浅。
云南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11类犯罪。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运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记者:我们广大群众如何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公安机关: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我们制定了《丽江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奖金最低2000元,最高2万元,以此鼓励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奖励办法规定
1、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
2、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
3、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2000至1万元人民币。
4、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5、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等批准逮捕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
6、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首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奖励2万元人民币;协助每抓获一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欢迎大家通过拨打110、0888-5177110、5387044举报,或者提交举报材料到全市四县一区公安局扫黑办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公安机关也保证会对举报人及其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记者:丽江公安机关在去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来继续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公安机关: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在下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保持对黑恶犯罪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在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核查上着力。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按照公安部“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要求,采取督办转办、分级核查、约谈问效等措施,确保线索及时核查办结,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二是在进一步强化案件攻坚上用力。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加强对疑难案件的专案攻坚力度,继续严打、严除、严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经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三是在进一步强化破网打伞上发力。紧盯涉黑涉恶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不放,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配合,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打深打透、消除后患。四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上持续发力。继续整治社会治安乱点、乱象,从中发现隐藏在乱点、乱象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做到边打击黑恶犯罪、边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边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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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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