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0月15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丽江市开展工作以来,截至10月23日,共向丽江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6批39件(其中来电举报36件,来信举报3件),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转交相关市直部门及县(区)党委政府办理。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区) 加快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10月23日,已办结6件,其余33件正在办理中,其中,向古城区转办8件,办结1件;向玉龙县转办3件,办结1件;向华坪县转办6件,办结1件;向永胜县转办17件,办结1件;向宁蒗县转办5件,办结2件。已办结6件中查证,基本属实1件,部分属实3件,不属实2件。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市、县(区)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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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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