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5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丽江市开展工作以来,共向丽江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8批61件(其中来电举报58件,来信举报3件),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转交相关市直部门及县(区)党委政府办理。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区) 加快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10月30日,已办结52件,其余9件(重复投诉7件合并为1件,重复投诉2件合并为1件,总共未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其中,向古城区转办15件,办结8件;向玉龙县转办5件,办结5件;向华坪县转办10件,办结8件;向永胜县转办22件,办结22件;向宁蒗县转办9件,办结9件。
已办结52件中查证,属实5件,基本属实7件,部分属实22件,不属实18件。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据统计,责令整改(下发整改文书、督办通知)25家、立案查处1家、限产停产2家,下达处罚决定书5份,罚款2.2万元。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市、县(区)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丽江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编辑/木文秀
责编/李 桥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杨国钧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1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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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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