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调整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救治机构的名单

2020-01-27 00:46:42 阅读量134500 字数503

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1月24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名单予以公布。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

凡有下列情况的发热病人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点进行排查:

1.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有聚集性发病或接触过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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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宝魁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杨国钧 总监制/马 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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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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