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障】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倡议书

2020-02-03 16:01:33 阅读量53547 字数1140

2月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倡议书》,提倡全市商铺经营户主动担负起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硬战,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倡议书原文如下:

全市各商铺经营户:

当前,丽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商铺经营户担负着疫情防控的重大社会责任,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后期疫情防控成效的巩固。为全面落实人流相对集中的各类商铺联防联控责任,特倡议如下:

一、希望全市所有商铺经营户积极支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主动担负起防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疫情防控期间自觉提倡延迟开市,春节休市在外的经营户自觉配合人员流动防控要求,与国家推迟收假返程的要求联动,积极响应延迟开工开市号召,取消返回计划,听从当地政府安排,推迟回丽开门经营,全市商铺经营户延迟至2月9日后再酌情开门经营,请广大经营户给予理解配合。

二、全市所有商铺经营户在外休假返回的,要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测温工作,回丽后第一时间到所属社区或辖区派出所报道登记,严格落实14天居家观察要求,自我隔离观察期满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开门营业。

三、疫情防控期间未离开丽江的各类商铺经营户,必须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逐店设置体温检测点,员工保障佩戴防护口罩,具有日清洗消毒能力,只有达到严密防控要求的方可开门营业,达不到严密防控要求而自行随意开门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全市所有商铺经营户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主动开展防控知识宣传,保持店铺空气流通,定期进行消毒,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要为顾客提供洗手、消毒和购买防疫用品的便利条件;要设置体温监测点,一人不漏的实行体温检测,凡体温异常的顾客,一律登记报告属地卫生部门;对进店消费者要主动提示其佩戴口罩。

五、全市所有商铺经营户要确保货源充足、价格公道、品质优良,不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坚决杜绝发生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六、各类商品进货时必须严格检验,从进货渠道上严格把质量关,严禁销售过期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所有商铺在出售食品(半成品)时,要采取严密的安全卫生措施,决不出售不合格的食品,让顾客买着满意、吃着放心。

共克时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全力做好防控工作,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硬仗,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编辑/木文秀

责编/和晓莉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红军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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